副院长岗位职责

时间:2006-05-07  点击数:

  1.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法令及条例,以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院长抓好本院的教学工作。

  2. 负责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制定,经学院专管领导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3. 负责向各教研室、实验室传达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布置教学任务;审定教研室聘用任课教师名单及学期授课计划;审定各专业选用的教材。

  4. 负责院教学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同教务处做好教学检查与教师考核工作。

  5. 组织本院的学术、教学法及教学经验交流会.开展教学竞赛活动,协助支部书记组织好学生的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6.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要求,组织教材、讲义、题库、实习、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的编审。

  7. 组织期中考试、审核各教研室课程考试命题,并组织各教研室对考试结果进行质量分析。

  8. 初审教师工作量和奖金发放计算。

  9. 负责处理院内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教学方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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