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时间:2006-05-07  点击数:

  1.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法令、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学要求和规章制度。

  2. 全面主持制定本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的建设,教科研工作等各项规划。

  3. 审核系属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并认真组织实施。

  4.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各阶段的工作,负责系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与审批。

  5. 负责本院新专业建设开发的可行性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

  6. 负责本院专业课程外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7. 负责本院的教学改革,推广素质教育,认真组织试点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及时总结经验。

  8. 组织制定审定实验、实习及毕业(课程)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 组织制定并审定上报学院的教学设备、实验、实习材料的购置计划。

  10. 负责制订本院当年科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对外联系、院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 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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