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针对软件学院分类培养方案设计目标的要求,2008级各专业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将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类别培养形式分别实施不同的教学内容。为明确教学任务,现就2009-2010第二学期各专科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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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完成校内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同时完成实训考核及毕业作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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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完成校内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同时完成实训考核及毕业作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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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完成校内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同时完成实训考核及影视或动画方向作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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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09-10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安排,学生于3月2号报到,3月3号正式上课。
毕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生岗位技能培养的重要途径,结合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指导实施意见,2008级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形式分为校外实训、校外实习、校内综合实训和校内毕业实训四种。依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分类培养教学实施意见,对于所有认证班学生只能选择校内综合实训或校外实训;对于所有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影视动画班学生只能选择校外实训、校外实习和校内毕业实训,其中参加专升本学习的学生或者入学以来需要补考的学生或者有作弊处分的学生必须选择校内学习,参加校内毕业实训。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如下:
校外实训是指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校外实训机构组织实施的教学形式。鉴于校外实训机构组织的实训教学目标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是我院校内实训教学形式的一个有效补充。因此,对自愿选择到实训机构进行学习的学生,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申报: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训机构学习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训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辅导员。各辅导员应在1月13日下午5:00前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汇总报给软件学院教学秘书。
2.1月16日前,在软件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研究的最终结果。
1)申请参加校外实训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
2)凡经学校同意参加校外实训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校外实训机构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实训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3)辅导员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情况,在校外实训的学生应按照辅导员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训情况。
4)校外实训学生应和辅导员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报校内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5)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6)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训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7)所有参加校外实训学生应于6月5号-6号返回学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
8)参加校外实训学生在结束时,应由实训机构提交实训评语和实训成绩,作为毕业实训成绩评定的依据,同时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实训总结。
9)对参加校外实训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校外实训机构评定、辅导员对定期汇报表现的评定、个人实习总结三部分组成,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认定。
校外实习是锻炼学生岗位技能综合应用能力的有力方式之一,学生结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进行实习,是我院校内实训教学形式的一个有效补充。鉴于校外实习的教学目标要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自愿选择校外实习的学生,在其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需经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申报: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习单位学习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习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应于1月10日前,提交辅导员,各辅导员应在1月13日下午5:00前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汇总上报给软件学院教学秘书,另一份需由家长及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交辅导员。
2.1月16日前,院系将在软件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研究的最终结果。
1)申请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并由家长同意和签字。
2)凡经学校同意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临时就业协议以及由家长签字的校外实习申请表,并提交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3)辅导员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情况,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应按照辅导员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训情况。
4)校外实习学生应和辅导员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报校内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5)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6)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习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7)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学生应于6月5日-6日返回学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
8)参加校外实习学生在结束时,应由实习单位填写实习鉴定表(见附件),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同时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毕业实习总结。
9)对参加校外实习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校外实习单位评定、辅导员对定期汇报表现的评定、个人实习总结三部分组成,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认定。
参加校内综合实训的学生按照2009-2010第二学期认证班教学工作安排要求执行。
参加校内毕业实训的学生按照2009-2010第二学期普通专业班教学工作安排要求执行。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8级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和影视动画3个专业的所有参加校内毕业实训的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本学期进行毕业作品设计。毕业设计是考核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重要手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根据各专业技能培养的方向不同,可选择不同的应用技术完成毕业作品设计。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1)选题申报形式:在第二学期第1周向学生公布选题形式、具体要求以及选题题目。
2)学生选题:学生在公布选题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要求选报题目并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并由课题负责人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搜集相关资料,把相关资料选报结果(纸质)以及选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到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于第二周周二之前上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3)选题的公布:在第2周周五之前公布选题结果,同时公布指导教师信息。
4)作品设计阶段:第3-10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作品的设计。
5)作品展示:第11-13周进行作品的展示和评比。
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的学生,应于1月1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提交申请,经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