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选聘教研室主任的通知》要求,现就软件学院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根据学校拟定的岗位职数及软件学院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设置以下机构及职位:
软件学院在编教师,工作三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需为硕士以上学位或在读硕士)。
2、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我推荐。请填写《平顶山学院教研室主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于2009年12月25日前交李波院长。(该表在娄鹏宇处领取)
3、院党政领导班子将根据推荐及自荐情况,于2009年12月26日研究决定院系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1、在学校未公布结果之前,原任职教师应继续履行岗位职责。
3、现任职教师应填写《平顶山学院教研室主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交李波院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