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关于学生课堂考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严肃学生课堂纪律,提高教师课堂管理意识和学生的自律学习意识,结合院系实际,制定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毕业班课堂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教师第一责任人制度
1.教师全面负责课堂教学纪律及效果,按照教学规范高质量授课。
2.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除及时上报院系外,教师也要主动采取措施。课后教师要把采取的措施及原因分析报告以纸质形式及时报与教学秘书,落实教师课堂主体责任制。对于一学期出现二次异常情况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报告送达教学副院长。
3.在严格做好考勤统计的同时,要利用好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结合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学生出勤情况实施周统计制,把执行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以纸质版送达教学秘书。
二、学生管理协同制
1.辅导员要及时全面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及课堂到位情况,对异常学生要第一时间了解并记录(包括请假情况)。
2.在异常教学情况出现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教学环境,并对调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行书面总结报与副书记和副院长,对于一学期出现两次异常情况的,辅导员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报告送达副书记。
3.对学生出勤情况实施周跟踪制,对特殊学生群体实施特殊管理办法,并把具体情况以书面方式报与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处。
三、学生管理实施预警制
1.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对于达到规定缺课率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对缺勤率达到1/5的学生实施第一次预警,预警渠道可通过任课教师、辅导员以及院系公告等途径,预警告知书面通知由辅导员送达学生本人,学生签字后材料分别由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存档。明确达到1/3不能参加考试,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3.对缺勤率达到1/4的学生实施第二次预警。
4.对缺勤率达到1/3的学生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向学生送达取消考试资格通知书,学生签字后院系存档。
四、从本学期正式试运行,不尽之处在执行中完善。
五、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1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