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时间:2006-05-07  点击数: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正确把握授课中政治方向与学术观点的关系,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2. 服从院系教学的安排,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要及时吸收新的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本着教学相长的原则,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

  3. 开学前了解有关授课班级学生情况,并在开课前向教研室提交课程进度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认真批改作业、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4. 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上课必须有教案,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注意课堂用语的准确性、科学性、思想性。

  5. 检查学生课堂的考勤的工作。

  6. 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习成绩评定登记工作,合理掌握优良率,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成绩。

  7. 认真参加教学质量检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8. 课程结束后,向教研室汇报教学工作情况,根据学科的发展状况,提出教学改革建议,并做出书面总结。

  9. 对学校、学院、系安排的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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