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
现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活动。
一、评价过程
1.第7周,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填写《课程考核方式与内容审批表》,交由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审核。
2.第14周,针对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审核表》,交由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审核。
3.学期末,任课教师组织修课学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问卷调查,形成《课程目标达成调查问卷统计表》。
4.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
5.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统计表》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填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
6.课程负责人依据评价报告修订教学大纲,指导该课程后续的教学工作。
二、评价方法
采用课程考核评价法和问卷调查评价法。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价。
2.严格按照时间点,保质保时提交材料。
3.严格对照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