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年度考核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工作的作用。
本次考核对象为科级(含)以下党政管理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1.经学校批准在外进修(含在职攻读学位)且2009年累计离岗超过6个月的人员,主要根据进修学习情况确定等次,不再进行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
3.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4.2009年6月30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考核;2009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其退休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不再进行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
5.聘用合同制人员和其他临时工作人员的考核与本次考核同步进行,但不计入本次考核人员基数,考核结果单独上报人事处备案。
根据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原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要把是否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条件;对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敬业精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还要结合合同任务完成情况。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评出优秀等次人员不得突破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软件学院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2009年12月29日至31日,参与考核的各位教职工写出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下年度的工作设想。个人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0年1月4日至8日,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安排考核工作,包括: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公示、上报人事处。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集中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临时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