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08级软件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时间:2011-11-23  点击数:

结合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8级软件工程专业将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毕业实习环节,为更好地落实职业技能综合训练的培养效果,达到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2008级软件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为了做好2008级软件工程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加强学生的组织与管理与毕业实习的质量,成立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班子、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及毕业班辅导员组成,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事宜。

二、实习方式

结合软件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第八学期为职业技能综合训练环节,职业技能综合训练采用校外实训、校外实习和校内综合训练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校外实训:校外实训是参加校外实训机构组织实施的教学形式。校外实训机构是针对IT人才培养所建立的软件实训基地,通过学生自主联系,参加在全国具有知名影响力的IT实训公司组织的岗位就业前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提高就业率。考核方式采用实训公司目标要求考核。

(2)校外实习:是学生自主联系,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在能给自己提供能力训练环境的单位进行就业锻炼。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考核采用实习公司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校内实训:按照院系的教学安排,对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进行综合训练。考核按照院系的考核安排进行。

其中,校外实习和校外实训采取自主联系,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经接收单位同意后,由院系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实习内容和要求要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实训公司或实习单位的具体部署进行,校内实训按照院系拟定的教学安排进行。

三、毕业实习分类及选择条件

毕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结合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指导实施意见,2008级软件工程专业的毕业实习形式分为校外实训、校外实习、校内综合实训三种。依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如下:

1、校外实训:校外实训是参加校外实训机构组织实施的教学形式。校外实训机构是针对IT人才培养所建立的软件实训基地,通过学生自主联系,参加在全国具有知名影响力的IT实训公司组织的岗位就业前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提高就业率。考核方式采用实训公司目标要求考核。

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向院系提交所有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

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没有补考课程的;

选修学分完成的。

2、校外实习:是学生自主联系,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在能给自己提供能力训练环境的单位进行就业锻炼。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院系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公司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第七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

各项费用全额交足的;

没有补考课程的;

选修学分完成的。

3、校内实训:按照院系的教学安排,进行相关拔高课程的学习以及综合能力的训练。考核按照院系的考核安排进行。根据学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安排, 2月11-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正式上课。

其中,校外实习和校外实训采取自主练习,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经接收单位同意后,由院系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实习内容和要求要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实训公司或实习单位的具体部署进行,校内实训按照院系拟定的教学安排进行。

四、毕业实习相关规定及工作安排

(一)校外实训

1.个人申报: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训机构学习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训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216前,将个人申请提交辅导员。各辅导员应在1220下午500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汇总报给软件学院教学秘书。

2.1230,在软件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研究的最终结果。

3.凡申请参加校外实训的学生应注意以下事宜:

1)申请参加校外实训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

2)凡经学校同意参加校外实训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校外实训机构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实训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3)辅导员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情况,在校外实训的学生应按照辅导员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训情况。

4)校外实训学生应和辅导员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报校内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5)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6)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训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7)所有参加校外实训学生一般定于62-3日之前返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学生必须5月中旬与辅导员联系,以确定具体的返校时间。

8)参加校外实训学生在结束时,应由实训机构提交实训评语和实训成绩,作为毕业实训成绩评定的依据,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训总结。

9)对参加校外实训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校外实训机构评定、辅导员对定期汇报表现的评定、个人实习总结三部分组成,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认定。

(二)校外实习

校外实习是锻炼学生岗位技能综合应用能力的有力方式之一,学生结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进行实习,是我院校内实训教学形式的一个有效补充。鉴于校外实习的教学目标要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自愿选择校外实习的学生,在其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需经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申报: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习单位学习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习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应于1216前,提交辅导员,各辅导员应在1220下午500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汇总上报给软件学院教学秘书,另一份需由家长及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交辅导员。

2.1230前,院系将在软件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研究的最终结果。

3.凡申请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注意以下事宜:

1)申请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并由家长同意和签字。

2)凡经学校同意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临时就业协议以及由家长签字的校外实习申请表,并提交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3)辅导员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情况,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应按照辅导员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习情况。

4)校外实习学生应和辅导员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报校内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5)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6)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习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7)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学生一般定于62-3日之前返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学生必须5月中旬与辅导员联系,以确定具体的返校时间。

8)参加校外实习学生在结束时,应由实习单位填写实习鉴定表(见附件),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毕业实习总结。

9)对参加校外实习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校外实习单位评定、辅导员对定期汇报表现的评定、个人实习总结三部分组成,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认定。

(三)校内综合技能训练

参加校内综合技能训练的学生按照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要求执行。

(四)毕业生信息核对:对于参加校外实训和实习的学生,必须在本学期末完成毕业生信息的核对工作。

五、其他情况处理办法

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的学生,应于1216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提交申请,经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其它相关补充事宜由辅导员具体负责和解释。

附件:

1、 软件学院校外实训申请表 软件学院校外实训申请表.doc

2、 软件学院校外实训学生登记表 软件学院校外实训学生登记表.doc

3、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doc

4、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登记表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登记表.doc

5、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鉴定表 软件学院校外实习鉴定表.doc

6、 软件学院校外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软件学院校外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doc

7、 软件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软件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doc

软件学院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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