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交“园丁卡”的通知

时间:2012-09-18  点击数:

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办理公交“园丁卡”的通知

各区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局属(民办)各学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为广大教师营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环境,经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拟于第二十八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发行公交“园丁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区内即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石龙区及各大中专院校和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各学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办卡时间及地点

(一)办卡时间

公交“园丁卡”自2012年9月10日起开始办理,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二)办卡地点

中兴路南段市公交总公司IC卡应用服务中心。

三、办卡办法

(一)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公交“园丁卡”时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一张。

(二)需缴纳的费用

公交“园丁卡”首次办理费用为50元,其中卡押金25元、卡片制作费3元、初次充值费22元。

(三)办理的方法

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单位集体办理,或由个人单独办理。领卡时间另行通知,个人办理领卡时需携带身份证及押金条。

四、其他事宜

(一)公交“园丁卡”仅限本人使用。公交“园丁卡”为个性卡,可终生使用,不进行年度审验。

(二)公交“园丁卡”刷卡乘车可享受7折优惠。因手持机无法升级,现阶段在1路、8路、24路、26路暂不能使用。

(三)发行公交“园丁”卡是我市公交行业尊师重教、惠民便民的具体体现,是方便教师出行的有力举措。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办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 ○ 一 二 年 九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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