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关于2015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方案

时间:2014-12-11  点击数:

软件学院关于2015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方案

实习实训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软件学院特制定2015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方案。

一、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组织管理

为了做好2015届软件工程、动漫设计与制作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加强学生组织与管理,提高毕业实习实训质量,特成立软件学院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炳耀 鲁书喜

副组长:张喜顺 樊爱宛

成 员:赵伟艇 褚龙现 王建玺 邢立国 夏栋梁 张礼坚

王文虎 赵明晔 车江波 梁华国 陈东方

二、毕业生实习实训类别

毕业实习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结合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指导实施意见,2015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形式分为校外实习实训和校内实习两种。

1.校外实习实训

校外实习实训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或到校外实训机构参加专业实训。

校外顶岗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结合自己的技能及就业方向,到相关单位实习。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向学生提供能力训练的硬件环境和岗位支持,学生能真正达到就业的过渡培养。院系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单位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校外实训通过学生自主联系,到全国具有知名影响力的IT实训公司(软件实训基地),参加就业前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提升就业率。考核采用实训公司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校内实习

按照院系的统一安排,学生将进入我校计算机类实验室、网络中心、图书馆等内部岗位进行实习训练,以提高综合应用能力。考核按照院系的考核安排进行。

校外实习实训和校内实习都采取自主选择形式,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提出申请并经接收单位(或实训公司)同意后,由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实习实训内容和要求应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实习单位或实训公司的具体部署进行;校内实习按照院系统一安排进行。

三、毕业生申请实习实训条件

1.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生申请校外实习实训条件

结合人才培养方案,2015届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生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开设《职业技能综合训练》课程。结合学生情况,可选择校外实习实训或校内实习。凡是申请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项费用全额交足;

(2)没有需要补考的课程;

(3)选修学分完成;

(4)已明确确定实习单位或实训公司。

2.动漫设计与制作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生申请实习实训条件

结合人才培养方案,2015届动漫设计与制作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生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开设《职业技能综合训练》课程。结合学生情况,可选择校外实习实训或校内实习。凡是申请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项费用全额交足;

(2)没有需要补考的课程;

(3)已明确确定实习单位或实训公司。

对于拟申请专升本同学可选择在校内实习,待专升本推荐名单确定后如未被推荐可在满足条件(1)(2)时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集中一次申请校外实习实训。

四、毕业生实习实训申请流程

1.个人申报

凡自愿选择到校外实习单位或校外实训机构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5点前提交辅导员。

2.院系汇总

各辅导员应将学生申请表(纸质)及学生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12月31日下午5点前汇总给软件学院教学秘书。

3.公布结果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一周在软件学院网站公布实习实训审核结果。

4.凡申请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应注意以下事宜:

(1)申请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慎重决定。

(2)经同意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校外实习单位提供的接收证明或实训公司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同时提交实习单位或实训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便于核实。

(3)凡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在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一周与院系签订《软件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安全责任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未签字的学生一律不准离校。

(4)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按校外实习实训分类汇总上报软件学院毕业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通过辅导员办理相关手续。

(5)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应和校内指导教师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校内指导教师跟踪记录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情况,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应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自己的校外实习实训情况。对由于不能联系而造成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6)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按照院系计划进行。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与指导教师沟通,并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返校进行论文修改和答辩。学生必须在4月初与辅导员联系,以便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7)按照学校要求(如毕业清考),及时返回学校。对虚假提供证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8)各专业辅导员要安排好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对可以通过委托形式代办的工作,尽量不要要求学生返校而影响学习。

(9)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一般定于2015年6月之前返校,以便办理毕业有关事宜,学生必须在5月中旬与辅导员联系,以便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10)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由单位将学生工作学习情况汇总,以周报表形式发至专业辅导员邮箱,以便学校及时获取学生工作学习动态情况。

(11)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结束时,应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实训总结。于2015年6月前提交给校内指导教师。

五、2015届毕业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

1.凡参加校外实习学生的成绩由各专业辅导员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进行评分;

2.凡参加校外实训学生的成绩由各专业辅导员根据实训公司的提供的周报表进行评分;

3.凡参加校内实习学生的成绩由各专业辅导员根据校内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进行评分;

4.以上评分为《职业技能综合训练》的最终成绩。

软件学院

2014年12月7日

附件1:软件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

附件2:软件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安全承诺书

平顶山学院 软件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联系电话:0375-265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