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出卷命题、试卷批阅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的通知

时间:2006-12-22  点击数:

各位教师:

现将教务处《关于出卷命题、试卷批阅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转发给大家,望各位教师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平顶山学院关于出卷命题、试卷批阅等

有关规定及要求

根据我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克服在出卷命题、试卷批阅、试卷装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重申关于出卷命题、试卷批阅、试卷装订及成绩评定等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出卷命题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要大力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2、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

3、试题难度适当,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

4、试题与前次考试重复率原则上不应超过20%;

5、试题须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6、凡笔试课程要同时出A、B两套试题,其内容、难度及题量应该相当,雷同面不应超过20%;

7、试题必须附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则。

8、有重大改革的考试需要有整套的考核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二、试卷格式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各类试卷统一按平顶山学院试卷模版格式打印(模版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按模版中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试卷边缘应留有1.5厘米-2.0厘米的页边距,题干和试题的字号一律采用小4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3-25磅;

3、考试课的试卷不再另发试卷纸,在出卷时卷面上要留出足够的答题空间;

4、考试课程的名称应按规范,全称书写。

三、试卷印刷及相关要求

1、考试用卷由本院(系、部)领导随机抽取,交由本院(系、部)秘书保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校印刷厂印刷;

2、院(系、部)应成立专门的试卷监制小组(2-3人),负责监管试卷的印刷、装订、装袋、保密等事宜。对出现试卷错印、错订、错装,或字迹不清楚等情况要及时给予纠正;

3、各院(系、部)的试卷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印刷清单,履行与印刷厂及其他部门的交接手续。

四、试卷批阅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各类试卷的批阅统一用红笔进行批阅;

2、凡考查、考试的试卷均要注明各题的具体分数,且与评分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3、阅卷时,每道题必须要有对、错的标志,每小题要有具体的得分,每大题有一个总分,最后填写到试卷题头的总分栏内,并签上阅卷人的姓名;

4、阅卷一定要以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为依据,做到给分有依据、扣分有理由,杜绝随意给分或扣分;

5、阅卷实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试卷上不得出现分数的改动,如确系改错需改动的应签名;

6、加强对多余试卷的管理,防止考场外作弊发生。

五、试卷分析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改卷结束后,各院(系、部)应对所改试卷进行试卷分析;

2、由教研室主任安排阅卷小组成员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

3、试卷分析须按班级进行分析,填好后的试卷分析表随考试试卷一并交本院(系、部)保存备案。

六、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要认真填写成绩记分册的有关内容,如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试日期等;

2、要保持记分册的整洁美观,不准在上面乱涂乱画;

3、如有平时成绩,要做好记分册上平时成绩的详细记录,如每次考勤情况,每次作业情况等相关内容;

4、要有平时作业、考勤情况折算为平时成绩的依据并标准一致;

5、记分册上的各项指标均应规范,分数不能有改动的痕迹,确实需要改动,须经院(系、部)领导签名;

6、课程名称应使用标准名称;

7、不及格学生的成绩以红笔登记或圈出。

七、试卷装订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1、所有试卷装订均应按学号顺序或成绩记分册上的名单顺序装订,并附上试卷分析及评分标准;

2、装订试卷要做到试卷无一遗漏;

3、装订的试卷要整齐、无姓名外漏现象;

4、重修及补考的试卷单独装订;

5、装订后的试卷封面上要注明考试科目、专业、班级等内容;

6、装订好的试卷要妥善保管,直至学生毕业一年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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