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学科团队管理办法

时间:2019-06-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学科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学科队伍,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根据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科团队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一)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1.全面负责本学科的建设工作,确保学科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在学校年度考核和建设期满验收考核中顺利通过。

2.在院系学术委员会指导下,主持制定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办法,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向学校提交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3.积极组织国家、省、市、校级重点学科或研究基地等建设与申报工作;积极做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本学科的各类检查、评估工作。

4.负责建设本学科学术梯队,优化师资结构。按照学科发展方向要求积极培养高学历、高水平人才。监督带领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完成聘期内的学科建设岗位目标任务。定期检查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任务。

6.每年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

7.筹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并科学、有效地支配学科建设经费,最大限度地建好、使用好教学、科研设备等有关实验条件,充分发挥资源共享职能和实验条件的保障作用,促进学科发展。

8.经常性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掌握学术发展动态和学科发展前沿状况,每学年向全校师生开展本学科的学术报告会1次。

9.注重学科文化建设。通过有特色、有内涵的学科文化,凝聚学术团队,提高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为学科建设提供核心动力。

10.负责学科建设档案管理,提供学科建设及梯队建设的各种资料、信息。

(二)学术带头人(团队负责人)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1.协助学科带头人,确保学科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在学校年度考核和建设期满验收考核中顺利通过。

2.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办法,参与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学术梯队建设计划的拟订工作。

3.负责所在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工作,积极培养青年教师。监督带领本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完成聘期内的学科建设岗位目标任务,协助本学科带头人完成团队建设任务。

4.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体负责所在研究方向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本学科各类检查、评估工作。

5.带领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成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任务。

6.每年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

7.定期组织本学术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掌握学术发展动态及前沿状况,每学年向全校师生或本部门师生作学术报告会1次。

8.负责所在研究方向学术梯队的相关档案管理,提供学术研究及梯队建设的各种资料、信息。

(三)学科骨干(团队核心成员)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协助学术带头人完成所在研究方向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本学科各类检查、评估工作。

2.在学术带头人的带领下,积极开展本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任务。

3.每年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

4.不定期参加本学术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掌握学术发展动态及前沿状况,建设期内至少向全校师生或本部门师生作学术报告会1次。

5.协助学术带头人整理所在研究方向学术梯队的相关档案管理,提供学术研究建设的各种资料、信息。

二、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团队带头(负责)人、助手负责各团队的具体管理,团队管理办法如下:

1.学科团队每周安排一人负责工作室卫生。

2.学科团队骨干成员实行弹性坐班签名制。每周在团队工作室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非授权人员不得私自乱划或更改考勤表,每月进行签字复核,公布考勤量化结果。团队骨干每周在团队工作室工作时间在15小时以内,量化考核积1分;在15-20小时,积1.5分;在20-25小时,积2分;25小时以上的积2.5分。

3.学科骨干(团队成员)实行弹性学习制。要求团队成员每两周至少阅读本研究方向高水平文章1篇,建议阅读外文文章。团队成员每月制订个人月学习研究计划,每周通过微信群汇报个人学习研究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4.学科团队各研究方向每两周集中学术讨论与汇报工作一次,由学术带头人主持,时间由团队成员共同确定,交流时每人以PPT或word文档形式讲解自己所掌握的技术和遇到的问题、解决办法或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每人讲解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团队成员学术讨论时,汇报高水平中文论文一次,积1分,英文论文积2分。讨论时,给出独到见解的再积1分。参与讨论学习交流的成员每人次积0.5分。

5.学科团队骨干成员实行弹性学术报告制。学科骨干在学校或院系做学术报告一次,除按学校政策给予一定报酬外,量化考核可分别积2分和1分。若在国内或国外较高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的学术论文,可分别积2分和3分。

6.学科团队成员应努力取得标志性成果。

(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论文1篇,积2分,2篇积4分,依此类推;第二作者1篇,积1分,2篇积2分,依此类推;或发表的论文被SCIE、 EI、ISTP收录1篇,积2分,2篇积4分,依此类推;第二作者1篇,积1分,2篇积2分,依此类推;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1篇积6分,2篇积12分,依次类推第二作者1篇,积3分,2篇积6分,依此类推。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件,第1名积5分,第2、3名各积3分,第4、5名积1分;授权2件,第1名积10分,第2、3名积各6分,第4、5名各积2分;依此类推。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件,第一名积1分,第2、3名各积0.5分,第4、5名积0.3分;授权2件,第1名积2分,第2、3名积各1分,第4、5名各积0.6分;依此类推。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鉴定项目1项,积10分;2项,积20分;依次类推。以主要参与人(前7名)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鉴定项目1项,2、3名各积5分,4、5名各积3分;2项2、3名积10分,4、5名积6分;6、7名各积1分;2项2、3名积10分,4、5名积6分,6、7名各积2分;依此类推。

(4)主持省部级以上鉴定项目1项,积5分;2项,积10分;依次类推。以主要参与人(前5名)参与省部级以上鉴定项目1项,2、3名积3分,4、5名各积1分;2项2、3名积6分,4、5名积2分;依此类推。

(5)主持市级或地厅级鉴定项目1项,并获得横向课题总经费10万元以上,积3分;2项,积6分;依次类推。以主要参与人(前3名)市级或地厅级鉴定项目1项,并获得横向课题总经费10万元以上,2、3名积2分;2项,2、3名积4分;依此类推。主持市级或地厅级鉴定项目1项,积2分;2项,积4分;依此类推。以主要参与人(前3名)市级或地厅级鉴定项目1项,2、3名积1分;2项,2、3名积2分;依此类推。

(6)在有影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且有突破性的或标志性的学术专著1部,积5分,依此类推;在有影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且有突破性的或标志性的教材1部,主编积3分,副主编积2分,依此类推。

(7)提交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第1名积3分,第2、3名及2分,4、5名积1分,依此类推。

(8)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的,主持积30分,第2、3名积25分,4、5名及20分,6、7名,积15分,8-10名积10分,11-15名积5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的,主持积20分,第2、3名积15分,4、5名及10分,6、7名,积8分,8-10名积5分,11-15名积3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的,主持积15分,第2、3名积10分,4、5名及8分,6、7名,积5分,8-10名积3分,11-15名积2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

(9)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的,主持积15分,第2、3名积10分,4、5名及5分,6、7名,积3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的,主持积10分,第2、3名积7分,4、5名及4分,6、7名,积2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的,主持积8分,第2、3名积5分,4、5名及3分,6、7名,积1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

(10)获得地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的,主持积6分,第2、3名积4分,4、5名及2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地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一项的,主持积4分,第2、3名积2分,4、5名积1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地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的,主持积3分,第2、3名积2分,4、5名积1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依此类推。

(11)获得地厅级以上其他奖励的,获得地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的,主持积3分,第2、3名积2分,4、5名积1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二等奖一项的,主持积2分,第2-5名积1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获得地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的,主持积1.5分,第2-5名积1.5分;2项以上的,依此类推。

(12)其他未列出情况,特殊问题特殊量化。

(二)考核

1.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由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要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由学院考核小组考核进行考核。

2.学科团队骨干成员与其它成员

团队成员由院系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及学科团队考核小组进行目标量化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2种,平时考核由学术带头人(或助手)负责,每1-2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考勤和学术交流情况;年度考核每年进行1次,学科团队成员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由学院学科团队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7.学科团队执行科学考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平时考核结果发布在微信群中,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团队负责人进行单独约谈。连续4次平时考核不合格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成员,(留队观察一年,若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自动退出学科团队,吸收优秀的人员进入团队。对于考核优秀的团队成员,实行一定的奖励,具体见奖惩细则。

三、 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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