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学院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人事管理,规范团总支学生会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一切成员均享有在遵守原则和程序下,提出辞职或退会的权利。
2、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填写辞职申请表,并须经主席团成员批准,辞职申请与退出报告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备档。
(1)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向团总支书记递交书面辞呈与辞职申请表,批准后方可辞职。
(2)各部部长辞职,须向主席团递交书面申请与辞职申请表,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
(3)各部门干事辞职,须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部长和副部长讨论并向主席团递交情况说明批准后方可辞职。
1、对团总支学生会出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成员,将进行预警谈话。谈话无效者,作劝退处理。
3、一学期无故缺席会议、值班、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者作劝退处理。
4、一学期在各类会议、值班或者活动中因病假、事假或者迟到、早退,未及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违背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达6次者予以开除。
5、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被学校通报者作开除处理。
6、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当,严重影响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形象的成员,干事、部长、副部长都由主席团劝退;主席团成员交由软件学院团总支书记决定处理结果。
7、劝退部长需由主席团撰写辞退报告,写明劝退理由,经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劝退各部门副部长需由所在部门部长撰写辞退报告,由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劝退干事需由所在部门部长或者人事部撰写报告,由主席或者分管主席批准方为有效。
8、所有在任期结束前辞职或者辞退的学生干部、干事需将工作证交给办公室,不参与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的评选,不发放聘书。
10、本制度的一切解释权归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软件学院团总支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