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教学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处理日常与教学有关的的事务,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任务落实与完成。
一、 负责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修订专业培养方案。
二、 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 主持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认定、课程考核试卷质量审核、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工作管理、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等工作。
四、 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籍异动学生的资格审定、拟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获得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五、 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六、 审定教材选用,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
七、 制定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计划,并组织落实。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八、 负责本单位各种教学工作的工作总结、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 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务工作。
十、 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 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