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3-2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提高教学业务素质和能力,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平顶山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的参评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能按照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注重学习有关教育思想和理论,能结合教学内容介绍学科发展的新动向和新成果,教学效果良好。

(3)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行教学内容研究及教学方法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4)能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定的“课堂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工作,未出现过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

二、评选范围、推荐比例与推荐方式

1.评选范围:凡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一线在编青年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均可参评。同等条件下,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并且两年内获得过校级“优质课教师”荣誉称号的可优先申报。

2.推荐比例:各教学单位推荐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青年任课教师(不含外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总数的15%以内(比例不够一人的单位可推荐一人)。已在前两届教学优秀奖(包括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的青年教师,在本届评选活动中不再申报;获二、三等奖者,允许个人申报,且不占该单位的推荐名额。

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动员和推荐工作,并按时提交推荐材料(教研论文、教研项目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成果需验原件,验毕退回)。

3.推荐方式:参评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教学单位评选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4.相关材料:被推荐人填写《平顶山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评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 推荐表一份(含电子版)、教案一个章节、教学工作总结一份,教书育人事迹介绍1份,教研论文、教研项目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注明单位、姓名,并将档案袋内材料列出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三、评选程序

1.资格审核。校评选委员会审核被推荐人选近两年的教学基本情况,确定参评资格。

2.集中说课。通过集中说课,确定随堂听课人员名单。

3.随堂听课。校评选委员会对参评教师随堂听课、评分。

4.综合评定。校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评对象进行全面认真地综合评价,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对获奖名单公示3天(连续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责成评选委员会复评,重新审定其获奖资格。经过校评选委员会复评的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更改。

6.公布。学校以文件形式公布评奖结果。

四、奖项设置

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并计入教师个人档案。

五、评选活动的组织

根据《平顶山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06〕29号),学校成立“平顶山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具体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26日

2.资格审核:3月29日-4月2日

3.说课:4月8日

4.评委随堂听课及综合评定:4月12日-4月30日

5.公示:5月4日-5月6日

联 系 人:王凯老师

联系电话:265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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