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12-06  点击数:

为贯彻上级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重点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学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软件学院上下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措施,整合校内资源,挖掘市场资源,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向着精致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指导教师及时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掌握就业政策,调整就业期望,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3、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飞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4、加强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约谈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和动态信息预警机制,特别在注意防范招聘陷阱、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帮扶机制。

5、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给予适当倾斜。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在“三支一扶”、“河南省资教生选派工作”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参加,并在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项目时优先推荐。

6、经济援助。对困难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在毕业生求职应聘的关键时期,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应深入学生,了解毕业生情况,妥善安排具体实施步骤,要充分认识到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2、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统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毕业生指导教师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本学院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积极制定帮扶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3、将《软件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于规定日期前报送软件学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他毕业生指导教师。

四、就业帮扶实施范围

就业帮扶学生范围为软件学院应届毕业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的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指因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其求职就业而造成就业困难;就业困难主要指学生专业就业需求不足,学生自身就业能力不足,就业观念和就业心理存在一定偏差而造成就业困难。

“毕业生心理辅导”项目主要是对因心理健康等问题造成就业困难或因就业问题造成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进行的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可由毕业生本人提出要求、困难就业指导教师对毕业生进行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

除此之外,派专门教师对困难毕业生集中开展“就业指导培训”和“求职就业帮扶”工作。

软件学院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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