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几点意见

时间:2006-04-28  点击数:

人才培养是软件学院的根本任务,教学质量是软件学院的生命线。

随着学院人才培养规模的扩大,教学质量的提高将是学院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经院务会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软件学院主讲教师岗位职责(试行)》。

二、特别强调:

1、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保证教学上的精力投入,讲究授课的方式、方法和艺术,保证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随意调课、缺课。确有不可抗力正当理由需要调课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本人到学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教学秘书必须提早将调课或补课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

3、 任课老师必须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上课时不得接听电话,务必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并有责任要求所有学生一律关闭手机。

4、 坚持考勤制度。考勤由主讲教师,或指定教学助理或副班长负责,采取点名、签到或抽查点名方式。每周至少考勤一次,每两周将考勤结果上报教学秘书。

5、 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确定固定的办公时间并在网上公布,方便学生的来访。

6、 加强对教学助理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助理的作用。主讲教师必须根据课程的要求,对教学助理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安排。教学助理必须参加听课、认真批改作业、每周安排至少2小时在指定地点答疑辅导。

7、 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班主任每学期下班级听课至少5次。教师每学期至少应听课3次。听课后应填写《教师听课记录表》交教学秘书,并及时反馈教学情况、互相沟通与交流。

8、 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班主任应安排一定的时间到学生宿舍走访,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晚间的时间利用情况。

9、 全体教职工应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学生提出的要求,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应该予以解释,不得怠慢学生。对学生的困难,应尽心尽力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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